中医院长6年受贿达百万受审
发布时间:2019-08-23 22:07:15
讯(记者 王松南)昨日下午2时,原沙坪坝区中医院院长陈怡,,其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据了解,,引起了沙区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在沙区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下,。
指控:
六年受贿达百万
年仅45岁的陈怡大学毕业后,于1985年开始进入沙区青木关中心医院工作。从2001年至今,他曾担任了沙区青木关中心医院院长、沙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和沙区中医院院长。由于群众举报,今年6月28日被沙区人民检察院传讯,次日被沙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经检察机关查明,从2003年1月至2009年3月,陈怡因帮助他人医疗器械中标、采购药品大肆受贿。其中,收到了重庆回春医疗器械公司经理姚某的“感谢费”10万元,以及重庆昌野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何某的“回扣”88.12万元。在6年时间里,共计受贿金额达到100.624万元。检察机关在陈怡家里的保险柜内查出了大量现金和银行卡,随后陈怡也在检察机关退出款项共计88.7万元。
法官:
工资能凑出88万?
“对于指控我的受贿金额,我持有异议。”陈怡在法庭上承认了受贿,但表示受贿金额并没有这么多。“10万元有没有?”法官问道,陈怡点了点头。“50万元有没有?”法官继续追问,陈怡低着头沉默了数分钟后称,具体金额已经记不清了。随后,法官在法庭上开始给陈怡算账。陈怡称,自己有个80岁的老母亲和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重病在床。妻子也是医生,二人每月总收入大约1.5万元左右,包括儿子的医药费在内每月开销3000多元。“就算你每个月能存1万元,那要凑齐你退出的88万元,至少也要存8年,可能吗?”在法官的质问下,陈怡再没有回答。
谬论:
收回扣是潜规则
公诉,陈怡收取“感谢费”和“回扣”,一直认为这是行业的“潜规则”。行贿人也表示,如果不给“好处费”和“回扣”,在医院要想中标就非常困难,就算中标,也会迟迟收不到医院的付款。据检察机关介绍,陈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应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庭审现场,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了近百名沙区卫生系统的干部进行了旁听,听完庭审后,他们均表示受到了教育,今后要坚决拒收“好处费”和“回扣”。
纵深
据了解,医院已成为腐败多发地,贪污受贿现象较为突出。以沙坪坝区为例,今年,该区已有5名医院院长因涉嫌受贿被捕。,其余二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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