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抢救干部获奖40万之五不宜
发布时间:2019-10-31 10:20:15
据新华网6月26日报道,今年3月8日,柳州市融安县纪委书记覃俊鼻腔大出血无法控制,市工人医院先后组织了10次院内会诊,4次区内外会诊,共有130人次专家参加了会诊,出色地完成了救治任务。柳州市委常委会决定,对抢救覃俊作出重要贡献的市工人医院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市工人医院40万元。
如果柳州市工人医院和相关人员,在抢救覃俊过程中,发现发明了一种新的抢救措施,获得新的医学成果,具有推广意义,让更多的同样病症的患者享受这个成果,那么,柳州市卫生管理部门根据相关奖励规定,给予奖励,则无可非议且完全应该,即使柳州市根据本地某些激励制度,为在医学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单位和个人,给予40万元的奖励,也是无可非议且值得褒扬。然而事实似乎不是这样,仅仅因为抢救了一位干部,便给予40万元奖励,这显然不适宜。
一不宜,对老百姓不公平。试问,如果覃俊只是普通草民,譬如是农民工、低保户,这40万元,柳州市委还奖不奖?如果奖,那请柳州市所有医院亮出所有抢救鼻腔大出血患者的成功案例,到柳州市委去领取40万元。如果不奖,请问,干部和老百姓的生命有贵贱之分吗?公仆的生命比主人的生命更宝贵吗?无论柳州市委的主观愿望是什么,实际上的客观效果就是,鼓励、指引医疗单位和医护人员,更为干部的医疗服务全力以赴,有限的优质医疗资源先让干部满足。
二不宜,对医院和医护人员不公平。如果柳州市委只奖励抢救干部的医院和医护人员,那么,为了抢救平民百姓的医院和医护人员,尽管工作也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钻研医学,同样竭尽所能,千辛万苦,甚至因为普通老百姓人数更多,疾病更多,医疗单位和医护人员付出了更多的劳动代价,也取得了同样辉煌的成就,却得不到柳州市委同样的奖励。不管怎么说,为更广大老百姓患者恪尽职守认真服务的医疗单位和医护人员,心理上的挫折感、受伤感在所难免。
三不宜,对公共规则不公平。做事都得有规矩,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用公权力办公共事务,更要遵守规章制度。请问柳州市委,这40万元奖励,名正言顺吗?有规章制度方面的根据吗?还是柳州市委们一时心血来潮?选择性奖励?处理公共事务,最忌讳心血来潮。因为临时性决定总难能考虑周全,难以顾及同一事物属性的方方面面,以及与其他事务千丝万缕的关联。如果没有规则,那此项奖励师出无名,违背法制;如果有规则,应当公开,接受柳州人民的审视。
四不宜,对医疗资源不公平。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改革开放以来,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事业上的投入,与GDP之比,和教育领域一样,少而又少,人均医疗资源世界排名居后,多年来强烈的医疗改革之民间呼声,每天医院里的拥挤和排队,皆足以证明。而柳州市工人医院,先后组织了10次院内会诊,4次区内外会诊,共有130人次专家参加了会诊,在抢救覃俊同志的过程中,市工人医院配备最强的核心技术力量,最优秀的医护人力资源,优质医疗资源如此集中于一位干部,这样会不会影响了其他患者的救治,只能凭经验来判断。这也让奖励变得灰暗无光,变得没有公众说服力。
五不宜,对从事医治疑难绝症的医生不公平。因为奖励辞中有一句,“出色地完成了救治任务”。救治成功就是“出色地完成了救治任务”,救治不成功,就不是完成救治任务?世界上没有万能的上帝,更没有永远能够妙手回春的万能医生。有些疾病,或者限于医疗技术水平,或者无法抵抗大自然的规律,就是治疗不成功,但是医生为了患者生之一线希望,接受了救治工作,其付出的代价可能更大,表现的技术水平可能更高,却属于没有完成救治任务,岂不悲乎?
总之,广西柳州一医院成功抢救县委干部获奖励40万,如此之不宜,柳州市委还得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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