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无责任 法院说了算还是卫生部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9-08-24 16:04:15


,中山三院无责任”,引发网友大辩论

讯 记者胡军、实习生刘颖报道:前日,,发言人毛群安称:“在齐二药事件中,中山三院及时上报药品反应,是负责任的,不应该承担不负责任的药品企业的责任。”这番言论犹如一枚重磅炸 弹,引发网友的激烈辩论。

截至昨晚11时,新浪网友对此则新闻的评论有2000余条,发表评论的大部分是国内网友,香港、美国等地网友也纷纷加入讨论。

医院是否该承担责任?

中山三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网友分成正反两派,双方各执一词,激烈辩论。大部分网友认为,医院使用假药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无论如何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位山东烟台的网友认为:“医院进了假药本身就是过错,应当为这样的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

广州一位网友直言:“患者到医院看病出问题,当然要追究医院的责任。如果是药品出的问题,应该由医院去找药厂索赔。怎么能够说中山三院无责任呢?”

成都一位网友质问:“难道医院对药物没有专业的鉴别能力?”

也有不少网友为中山三院喊冤。广东汕头一位网友说:“医院最主要的任务是帮病人看病,而打假则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去负责。医院一发现问题,就马上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我觉得医院已经尽到自己该尽的责任了。”

该网友还说道:“在药品的使用权上,医院处于被动地位。如果说,医院严格按国家的规定进货和使用都要赔偿,那太没有天理了。”

网友激辩的另一焦点是:,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公开发表“无责任”言论是否合适?

一些网友认为,,其言论也很客观。

。一位浙江宁波网友说:“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只能由法律来下结论,而不是由行政机关。”

众多网友认为,,让人怀疑有行政干涉司法的嫌疑。一位香港网友说:,防止火烧到自己身上?”

一位广州网友言词更为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