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抢尸事件暴露的三宗“罪”天理难容

发布时间:2019-08-30 10:59:15


  近日,一场悲剧在福建莆田市笏石医院上演,一名6个月大男婴因拉肚子而在医院“意外”死亡,,不料被数十名“身穿迷彩、头戴钢盔”的人殴打,并抢走死婴。事后,莆田市警方向记者透露,穿迷彩服的人并非是当地警方,“是医院组织的,都是医院的保安及护士”。
  
,而主治医生也被打成了重伤。如果死者亲属的殴打行为属于泄私愤的“暴民”行为,那么脱下白大褂“变身”警察的医院保安及医务人员,又该当何罪?
  
  在此事事发后,院方掩盖事实真相,组织了一群身着迷彩服的人将死婴抢走,“扔”进汽车的后备箱,并在随后的事件中表现消极,三宗“罪”天理难容:
  
  其一,救人治病乃是医院的天职,也是其神圣性的体现。医院的工作人员犯错,不仅是个人的素质体现,也承担着更大的责任,所以对于医院工作人员因疏忽而导致的医疗事故,理应慎重处理。六个月大的男婴莫名死在了医院里,调查死因,还其公道,是其应尽的义务。如若真是医务人员的失误导致,其本人及医院责任在所难免;如若系“自身死亡”,也应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解释。事件发生后,该医院并未尽到一个医院的职责和义务。
  
  其二,抢尸体、伪装警察、打人,罪加三等。医生这个救人的行业,与“打人”、“抢尸体”这些个暴力血腥的字眼连在了一起,让人显得无所适从。打人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而冒充执法机关人员打人,如此有恃无恐,着实汗颜。而“抢尸体”明显是一种欲盖弥彰的行为,既然是“自身死亡”,为何还害怕尸体受到正常检查?且不论这一行为本身的恶劣性,单其对待死者的态度,可见其实对生命的冷漠和对神圣职责的亵渎。
  
  其三,后续态度消极。从1月8日婴儿死亡至今已有二十余天,医院并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在遇到记者采访时仍闪烁其词,而院长一直没有接受采访。如真是“清白”,为何总是躲躲藏藏?若真是心中有鬼,为何又不敢承担责任?
  
  医院何来的底气如此有恃无恐,又何来的力量如此“淡定从容”?其本身的责任固然难以辞托,而对医院的监督与管理却又为何无迹可寻?脱下白大褂就成了警察,仿若真是天助神力?躲避生命,甚至害怕一个死去的婴儿,只怕是良心病入膏肓了罢。
[稿源:红网]
[作者:姜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