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伤残赔偿的项目范围
发布时间:2019-08-19 13:42:15
在购买的汽车保险中,其中有一项是交强险,这是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呢?赔偿限额标准又是怎样的?下面请看小编为您介绍交强险伤残赔偿的项目范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强险伤残赔偿的项目范围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调解承担)。
二、交强险伤残赔偿限额标准
(一)肇事方有责的情形下,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二)肇事方无责的情形下,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三、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
1、医药费
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工资计算。
3、死亡赔偿金
, 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强险伤残赔偿的项目范围的相关法律内容,由上述内容可知,交强险伤残赔项目与死亡赔偿项目大致相同,赔偿限额根据肇事方是否有责任来具体确定,如果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困难,可上寻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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