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假药连坐医院竟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9-09-06 03:50:15
在“齐二药”假药案中,因为使用假药而出现生命危险的患者在医院的全力抢救下,终于转危为安,患者对不计较治疗费的医院感激涕零。但时隔不久,患者把医院也告上了法庭,认为救命的医院也是假药案件的责任者之一。
缘起
近日,,10名受害人共提出近2000万元的巨额索赔。
据中山三院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估计,若所有受害人都向中山三院提起索赔,索赔数额可能上亿元。据了解,,在中山三院用过亮菌甲素的患者有64人,13人因此死亡。
患者说
医院也是假药销售商 负连带责任
“齐二药”假药案64名受害人有医生、教师、硕士研究生还有工程师。首批向中山三院诉讼索赔的10人中,有两名是因为用了亮菌甲素直接导致死亡的死者家属,一例是被医院认定不是用亮菌甲素直接导致死亡的死者家属,还有因为用了亮菌甲素致使换肝换肾的,另有几名受害人是因为在中山三院用了假药而导致病情加重的。
经历了换肝换肾手术的任贞朝向法庭提出,由于肝肾都是新换的,几年内生活无法自理并需要终身用药治疗,故向法庭提出,要求医院一次性赔偿170万元左右,另外每5年支付继续治疗费600万元。据悉他是10名受害人中索赔数额最高的。
任贞朝表示,当初自己被成功救活的确真心诚意感谢过医院,但后来知道一切恶果都是因为在医院用了“齐二药”的亮菌甲素所致,因此认定,医院应对造成的损害继续负责。其代理律师也表示,选择医院作为索赔对象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选择。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被告中山三院在法庭上辩称,医院在事件中已经按要求“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志”,并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因此,申请追加“齐二药”和两家药品公司为被告。
“没有人否认中山三院在发现假药的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这一点值得嘉奖。但是,中山三院不能据此免却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特别是未及时通知已出院的受害者回院抢救治疗,使部分受害失去抢救的时机而最终命赴黄泉,难道医院不应该负过失责任吗?”患者家属赖小姐表示,患者在医院就医是缴费而不是免费的,医院卖药给患者赚取利润差金也应算作销售商,受害人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要求得到明白和合乎法律原则的赔偿,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
在赖小姐看来,中山三院并没有全力抢救所有的病人,抢救任贞朝,只是医院将任作为一个典型示范。赖小姐的父亲因患肝病在中山三院治疗期间,使用了22支“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因经济原因出院后带了12支同样的“亮菌甲素”回老家打点滴,直到事发,中山三院一直没有通知他们停药,也没有通知其父回去复查。后来赖小姐一家人从媒体知道假药事件,回到中山三院,中山三院却以不是在该院使用亮菌甲素造成病重为由,拒绝接收赖父住院。赖家一家人转回老家后赖父不日即死亡。“我父亲已经走了,赔偿多少也抵不过亲人的离去,我这次从老家赶来,就是要为父亲讨回公道。”赖小姐说。
“以前到医院看病从没有怀疑过药品的质量问题,但现在有一天医院突然说无法保证所开的药品质量,出了问题你不要来找我,医院没有责任,请问我们还敢吃医院开的药吗?是不是出了事以后,老百姓还要去想我该不该去找医院?法律规定了有连带责任关系,还有第三人关系,医院怎么就成了没责任了,真是难以理解。”另一位患者家属说。
医院说
没违规用药 要求追加被告
据了解,中山三院在法庭上要求追加“齐二药”等为被告,代理人提出3点意见:一是受害人众多,如果所有的被害人都向中山三院提出索赔,索赔数额可能上亿,如此巨额索赔,中山三院作为非营利性单位肯定赔不起,,医院没钱买药,在医院就医的病人就得不到治疗,而且就算是把中山三院卖了,也不够赔给受害人的,受害人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二是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追加“齐二药”以及经销商为被告,,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三是如果受害人只向中山三院索赔,却因为中山三院赔不起而不能得到应有赔偿,在本案判决后依据“一事不再理”的诉讼原则,受害人就不能再向齐二药及经销商索赔,这样对被害人不利。
中山三院医务科科长余倩平向记者表示,去年事件发生后,,对曾用过“齐二药”亮菌甲素病人的治疗过程进行梳理和调查核实。对于某些患者家属质疑的医院是否存在超剂量超范围用药的问题(“亮菌甲素”说明书上标明每次使用剂量为10ml,医院给每人用的是每次20ml),调查结果已经表明,医院一切均是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没有违规用药。“‘亮菌甲素’所含的二甘醇本身就是毒药,进入人体都会有反应,问题的关键在于它是假药,不在用药的分量,我们的用药范围和用药剂量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也是受害者,这件事情谁是最大的责任人应该很清楚了,为什么还要追着医院不放?”余倩平情绪有些激动。而对于记者提出的关于案件的其他问题,医院方没有作任何回应。据知情人透露,医院最近更换了新的代理律师,正在秘密备战下一次庭审。
记者从中山三院了解到,目前该院已成功追加生产商“齐二药”为第二被告,但是否追加两家经销商为被告,,而“齐二药”方也没有任何回应。
广东省医师协会则在日前发表评论力挺中山三院,称该院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过硬的医术及时发现“亮菌甲素”是问题的祸根,及时报告上级,各有关部门随即通力采取紧急、妥善的处置措施,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发展,迅速制止了假药在全国的使用,避免了灾难的扩大,挽救了无数生命。中山三院为全力救治病人,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故协会认为中山三院是这次事件中的功臣,理应得到表彰和奖励。如果把有功之臣,把不惜一切挽救患者生命的人告上法庭,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说通。很明显中山三院也是假药事件中的受害者,作为受害者的患方把同是受害者的院方告上法庭是不合适的,双方应携手共同应对造成的损害,讨回公道,让制假者付出沉重的、包括刑事和经济的代价。
最新资讯
-
08-25 2
-
08-11 1
-
08-07 0
-
"虚拟尸检"是高科技不解剖也能够找出死因
08-23 1
-
08-29 1
-
08-0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