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门诊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06-08 09:17:15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事件频繁发生,很容易会引起社会的动荡,所以必须要妥善处理好医疗纠纷。在一些门诊部中,医生本来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但是为什么会和患者发生纠纷呢?那2018年门诊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2018年门诊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

  3、如果不服协调,,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医疗纠纷最新法律法规可以对处理医疗纠纷起到法律上的指导意义,而在医疗纠纷的诉讼中,。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患者应积极地搜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同时患者如果可以对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作一些了解,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也可以为自己多争取一些权益。

  二、解决门诊医疗纠纷的方式

  1、协商解决

  发生了医疗纠纷,并不一定都需要通过繁复的法律程序来确定赔偿。有的时候,如果医患双方都实事求是、通情达理,患者或者患者家属与医院可以和平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及善后事宜。

  2、第三方调解

  协商需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促成,医患双方在自行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还可以寻求第三方介入调解,常见的是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比如在一些较为严重的医疗纠纷中,甚至在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如果医疗事故已经认定,而医患双方就最终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医患双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即当地卫生局提出调解申请,由卫生局委托有关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构成几级医疗事故等,并最后依此确定赔偿数额。

  3、诉讼程序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发生医疗损害赔偿争议时,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寻求第三方帮助调解,。因此,诉讼也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中的可以直接选择的程序之一。协商或调解都不是诉讼前必须经过的程序,实际中完全可以不经过协商和调解而直接进行诉讼。

  三、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

  1,法官直接判定

  并不是所有医疗纠纷都必须经过医疗鉴定才能明确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医疗纠纷案件争议的事实是不是“专门性问题”,法官是否“认为需要鉴定”。

  从前面医疗纠纷概念的分析可以得知,有些医疗纠纷争议事实并不是专业医疗问题,甚至不涉及医学知识,法官没有必要依申请或依职权安排医疗鉴定。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再次鉴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进行;对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一般情况下,再次鉴定就是最终鉴定。

  鉴定结论应该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等内容。

  鉴定组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从重到轻分为4级,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鉴定结论中的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到赔偿项目、范围和数额的最终确定。

  医疗事故等级分为四级十二等,分别是一级甲、乙等医疗事故;二级甲、乙、丙、丁等医疗事故;三级甲、乙、丙、丁、戊等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对于伤残患者,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司法实践中,事故等级与赔偿数额之间不存在正比关系。

  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从2005年10月1日起,,其中规定“在诉讼中,对本决定第二条所规定的鉴定事项发生争议,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列入鉴定人名册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决定》也明确了鉴定人依法回避和出庭作证制度。

。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厅或直辖市司法局),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司法鉴定结论要确定医疗过失参与度,分为ABCDEF六个等级。医疗过失参与度是指在医疗过失与疾病共同存在的案件中,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患者伤残或死亡的损害后果,鉴定专家定量分析医疗过失在此后果中所起的作用,明确其参与因果关系的程度大小。,所以司法鉴定结论核心部分就是对这项指标的认定。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同,,且一般只能鉴定一次。对于争议较大的鉴定结论,民事诉讼证据,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8年门诊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解答。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有协商调解流程和诉讼程序,患者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做出不同的选择。若您有门诊医疗纠纷的问题,可以登录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秋小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