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2020-01-07 15:38:15


  在当代社会,随着医院的增加,医疗纠纷发生的概率也越来越高,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那么当我们遇到医疗纠纷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如何处理医疗纠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起诉

  (三)市区级医学会组织召开的医疗事故鉴定

  1.发生医疗纠纷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准时将材料交到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到医学会,配合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2.根据鉴定结论同患者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功,。

  1.医务部准备相关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专职聘请律师准备陈述及答辩。医务部专职干事及发生纠纷科室科主任出庭。

  2.审判结果进行处理。

  3.如果医院承担相应责任,院内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制定相关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二、医疗纠纷处理原则

  (一)依法处理原则。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患双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调处,按章办事;

  (二)维护稳定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各方应首先保障医疗机构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其他患者合法的医疗权利;

  (三)公平公正原则。医患双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既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统一协调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对医疗事故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把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性质归属于民法上的侵权责任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由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在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2010年7月1日实施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第七章规定了,在三种情况下(即院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推定是院方的过错。因此,当前医患纠纷中的部分举证责任实际上已经转移至患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如何处理医疗纠纷相关内容。当我们遇到医患纠纷的时候,最好的解决办法是沟通,大家心平气和的沟通解决问题是最好的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