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霸王条款仍常见 消费者应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19-08-14 15:48:15
核心内容:,因此她在火锅店进行消费时候,火锅店收取何女士包间费和开瓶费,何女士认为火锅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她希望通过诉讼,警示设置霸王条款的经营者,呼吁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该消息在广大消费者中产生了强烈反响,。2月16日,因为被收取了开瓶费和包间费,四川省成都市消费者何女士拿起了法律武器,。2月20日,。,该案受到各方广泛关注。
?收开瓶费和包间费,是否与“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一样,都属于餐饮业霸王条款?上述消费者为何要起诉?
被强收开瓶费和包间费
2月16日中午,何女士与朋友一行6人,来到位于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街的码头故事火锅店聚餐。何女士事先在超市购买了6瓶啤酒、6瓶王老吉和2瓶花生奶。
何女士告诉记者,虽然火锅店门前有“微利经营,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牌,但她提着自购的酒水饮料进店时,店家并没有阻拦。随后,何女士和朋友来到一个包间里消费,结账时发现,菜品只花费了400元,总费用却有480元,因为火锅店要收取50元包间费和30元开瓶费。
何女士说,自带酒水是因为餐馆内售价太贵,当天其自带的酒水饮料,在超市购买只花了82元,但如果在该火锅店购买,仅王老吉和啤酒两项就要102元。何女士认为,火锅店之所以反对顾客自带酒水,规定高价收取开瓶费,就是想通过高价售卖酒水牟取暴利,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后,何女士委托律师,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因原告选择了在包间消费,并自带了酒水,被告执意要收取包间费和开瓶费(服务费)。双方协商未果,原告被迫支付了50元的包间费和30元的开瓶费(服务费),并让被告出具了消费清单和收据。”诉状中这样写道。
何女士在诉状中提出了如下请求:判令原被告之间形成的消费合同中包间费及开瓶费收取部分无效;判令被告退还收取的包间费及开瓶费共计80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月20日,。
2月22日,码头故事火锅店经理李先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对相关情况暂时不好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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