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几天
发布时间:2019-08-25 08:56:15
一般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提前30天提出请求,而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有着不一样的规定。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几天、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的权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几天
1、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无需提前通知。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享有的权益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几天”的法律内容,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向考察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应提前30天通知。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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