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被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发布时间:2020-06-27 11:43:15


  本报讯 医疗事故被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这意味着今后,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经济困难群体将可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该草案修改稿,在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以及受助人群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其中,除了将可申请法律援助的人群从原来的低保家庭扩大至低收入群体。且北京将在近期出台低收入人群认定标准,初步拟确定为本市低保标准的1.7倍。届时,能申请免费法律援助的人将增加近10万人,扩大至24万人。

  与此同时,修改稿中可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事项有所扩大。今后除了在原有的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等方面外,困难群体还有望在遭遇“医疗事故”时申请法律援助。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事故并不等同于医疗纠纷。有关数据显示,每年医疗纠纷有几千件,但申请鉴定的只有几百件,其中属于医疗事故的约占四成。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同时表示,在实践中,部分区县已经将医疗事故纳入法律援助的范畴,但数量并不多。

  此外,对于法律援助案件中由于受援人负担不起翻译费、鉴定费、复印费等费用,导致一些案件无法进入诉讼程序、法律援助质量不高的问题,《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修改稿)》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悉,受援人在接受法律援助过程中所涉及的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以及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中查阅档案资料、从事调查取证活动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予以免收、减收或者缓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