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未采纳 患者告医学会欺诈
发布时间:2019-08-28 00:38:15
一患者与海口市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并依法获得医院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作为此案的证据,该患者随后又将海口市医学会告上法庭,。
据了解,市民吴某因右足背部出现红肿、疼痛到某医院接受治疗,经门诊治疗无好转,于2007年2月19日入住该院骨科,4月22日在该院接受右足小腿中上段截肢手术。。、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医学会作出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据此,吴某以合同欺诈为由起诉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为无效行为。
,,。据此裁定驳回吴某的起诉。吴某不服此判决,向海口中院上诉。
,医学会所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活动,行政法规的规定所为,并非吴某与医学会已经协商一致而由医学会为吴某提供鉴定服务的活动,故吴某与医学会之间未因上述鉴定行为而形成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上述鉴定行为所产生的争议不具有民事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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