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可获免费康复医疗
发布时间:2019-08-30 12:04:15
24岁的合肥小伙陈永强在一次工作中被火药炸伤,双臂截肢,眼睛仅有余光,一度失去了生活希望,经过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后,病情稳定,但是患了抑郁症,随后他又被送到合肥一家医院进行工伤康复治疗,现在不仅能独立行走,而且愿意开口说话了。这一切,都应归功于合肥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昨天下午,“合肥市工伤康复关爱行动”正式拉开序幕。这意味着,今后像陈永强这样的工伤职工都可以得到免费康复治疗。
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记者了解到,工伤康复关爱行动意在利用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通过专业、有效的康复治疗,最大限度地促进工伤职工恢复各项生理功能,让他们尽早重返工作岗位。
整个康复治疗费用,不需要工伤职工本人支付,而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刘方介绍,想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免费治疗,必须是参加合肥市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伤残类别为颅脑外伤、脊髓损伤、严重烧伤和肢体残缺,年龄在60岁以下,而且必须是有康复价值。
是否具备康复价值,必须由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鉴定主要依据伤者的病例和恢复状况,鉴定需要的时间,根据申请人数来定,一般需要1周。
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医疗有别
刘方告诉记者,工伤康复医疗主要是心理治疗,以最大限度恢复生理、身体功能。而工伤医疗主要是救治。工伤康复治疗必须要求患者医疗已经终结,病情处于稳定状态。
经鉴定满足条件的工伤职工,可以去合肥市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目前,合肥有两家这样的机构,分别是合肥金谷医院和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未来工伤康复受益面范围更广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健表示,未来工伤康复规划将以扩大覆盖面为主,拓展工伤保险领域,更大程度地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刘方也告诉记者,下一步将筹划工伤职工的执业康复,在医疗康复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恢复就业能力,预计这项工作明年在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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