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债务假离婚,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

发布时间:2019-08-16 12:09:15


刘某为逃避债务,与妻子办了假离婚,哪知不但债没逃成,财产落空,还眼睁睁看着结发妻子成了别人的老婆。

  两年前,刘某与人合伙的菜市场亏了,他欠了合伙人2万元。

  刘某的朋友告诉他一条“妙计”:跟妻子假离婚,就可逃掉这笔债了。

  在刘某的劝说下,其妻尹某与他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财产归尹某所有。刘某的合伙人再次找刘某要求偿还债务时,却被刘某告知,自己已和尹某离婚,以后要钱的话,就去找尹某要。

  合伙人无奈,便将刘、尹告上法庭,要求还款。

  恰在此时,刘某家“后院”起火,已拿了离婚证的尹某与一位侯姓男子结了婚。

  刘某不甘心自己的财产就这样落空,跑到尹某新婚的家中,撕了尹与侯的结婚证,随后刘又与尹办了结婚证。

  然而,刘某逃债的企图落空了,武汉市中院判决:刘、尹应偿还原告2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由于刘某与尹某第二次办理的结婚证是非法婚姻,民政部门近日取消了他们的这份结婚证,而尹某与侯某的结婚证才是合法的。

  民政部门介绍,近年为逃债而办假离婚的现象已不是个别。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原则上应对其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实行平均分割。而有些人办理离婚,却将全部财产留给一方。这些人中就有不少是把离婚当作手段而办假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也就是说,离婚时清偿债务以后剩余的财产,婚姻当事人才可以分割处分。因此,假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仍然应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