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债务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07 00:13:15


​  婚前有对夫妻的财产先进行公证,避免以后的离婚财产纠纷,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有共同财产的话,则肯定需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财产的同时也避免不了对债务的承担,离婚时发现存在夫妻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怎么分割共同债务?那么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债务怎样处理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怎样处理

  (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二、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

  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 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关于夫妻债务,具体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其中仅仅只要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才需要进行处理。若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话,那么从来都是由一方具体承担清偿责任的。因此,在对离婚时夫妻债务进行处理之前,一定要先区分清楚夫妻债务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