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个人债务二

发布时间:2020-07-31 06:28:15


正常的婚姻生活中,特别是没有做过财产约定的夫妻,区分夫妻一方债务还是共同债务没有实际的分别。因为在对外承担债务时,都是以夫妻共有财产来偿还。

  但是在下列几种情形下,严格区分夫妻一方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就非常有必要了:

  1、对外欠债数额较大,或者发生债务的风险过高,可能影响家庭正常生活的。

  特别是在一方经商的情形,因为资金周转、违约、诉讼等原因,经常主动或者被动地发生债务,单笔债务就可能达到几十万。对于这样的家庭,夫妻之间做财产约定就非常有必要了,从而尽可能将经营债务与家庭财产隔离。另外,这样的财产约定还必须使他人知晓,否则在发生债务时不能仅以夫妻之间的约定来对抗债权人

  2、夫妻分居或者准备离婚的。

  这个阶段,婚姻可能走向结束,无论离婚时夫妻双方在对家庭财产和家庭债务如何进行分割,债权人均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连带清偿。

  3、夫妻一方去世的。另一方仍然对夫妻共同债务有连带清偿的责任,债务并不随夫妻一方的去世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