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债务的形成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0-07-21 03:46:15
一、不良债务形成的原因:
l、市场的因素。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由于是卖方市场。建安企业为了能够争到活路,承揽到工程,不得不接受建设单位的一些不平等的压价、垫资、延期付款条约,迫使施工企业“只图有活干,不图有钱赚”。大部分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执行,长期拖欠工程款。
2、涉农建设经济脆弱的因素。多年来,一些建设单位互相攀比,在基建工程项目上,不是量力而行,而是借钱欠款建房,采用所谓“拿来主义”搞超前消费。尤其是前几年各地普遍存在教育“普九”达标集资建校情况,据调查,我市一些学校为验收达标纷纷建校舍,仅此一项欠建筑企业工程款项高达2500万元,而学校建校款来源主要靠农民集资及教育费附加,这几年农业减产,农民减收,无钱交款,而学校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因此,工程款项被长期拖欠。
3、部分建设单位不按基建程序办事,“三边”工程屡禁不止。超计划、超规模建设项目以及挪用工程资金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工程项目以压级降低取费,垫资施工作为条件,来确定甲、乙双方的承发包关系,把资金不足的矛盾转嫁给建筑企业。如我市一家三级建筑企业自1998年以来,先后承建了6项工程,这些建设单位或由于建设资金不足,迟迟到不了位;或由于效益不景气,依法破产,导致无法支付工程款;短短几年,工程欠款就达200多万元。
4、建筑企业本身管理存在问题。一些建筑企业不善于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据调查,全市建筑企业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工程拖欠款仅占收回工程拖欠款的20%,另外,建筑企业之间的过度竞争、竞相压价、行业自律性差,特别由于自身管理不足,而造成的工程超期、质量纠纷等问题,也是形成不良债务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遏制不良债务的对策。
财务是企业的血液,如果血液不能流通,企业就会休克乃至死亡,因此,必须及时清收沉淀资金和不良债务,防止和遏制不良债务的发生。根据建安行业的情况,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建立防范机制。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建筑工程后,不论是通过招标取得的工程项目,还是议标、联合开发或其它形式取得的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健全资金沉淀防范措施,遏制欠款风险。一是签定完善的工程施工协议书,协议内容规范、合法,操作性强;二是严格按照建设形象进度结算工程款,防止付款滞后;三是工程竣工后,对下欠的工程款依法设立资产留置,不付清欠款,留置的资产不交付使用;四是对拖欠工程款较多的单位不予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2、建立风险机制。建筑企业要认真总结过去不良债务产生的因素,分析因果关系,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要从建立和健全、完善承包合同内容入手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的控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为着眼点。实行一个工程项目推荐一个承包人,一个项目承包人与公司签订一份风险金抵押经营承包合同。单项工程完工后必须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做到帐结清,承包合同兑现清。否则,用风险或抵押物结算合同款。切实克服过去那种“长期合同不兑现,只管耕耘、不管收获”的弊端。
3、建立清欠机制。组织精干的清欠专班,采取“四定”责任制: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奖惩,清收外欠款。一是要抓紧、抓好、抓实清理、审计和清收内部不良债务,做到先易后难,限时清收。二是加大领导协调清收力度,采取包人包片,责任挂勾,分期付款,限时结帐。三是对其它外单位不良债务进行分类排队,采取先礼后兵的方法予以清收,直至依法强制执行。
4、建立制约机制。建筑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建设工地分散,涉及面宽,管理难度大,因此,必须加强内控,加大内管。一是建立财务管理议事制度,公司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研究制定内控措施,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进行预防和遏制不良债务的发生,以免企业受到不应有的损失,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定期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公开,真正做到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防止任何人借支、坐支、领多用少、挪用公款以及占用建筑材料等跑、冒、滴、漏现象,切实从内控源头抓起。四是加强合同的跟踪管理,对于不按合同履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合同的公正性和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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