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融资可用应收账款抵押二
发布时间:2019-08-15 10:42:15
中小企融资可用应收账款抵押
--《物权法》带来五大利好
银行开始重视动产质押融资
近几年,动产质押融资的风险漏洞相继被堵住。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呼声下,各大银行纷纷重视动产质押融资。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顾京圃此前向记者表示,目前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抵押以不动产为主,下一步将放宽,动产也可以用作抵押,如应收账款、库存等。可以把企业主的信用与企业信用“捆绑”,增加企业信用等级。银行则采取收益覆盖风险,通过一定的价格来弥补风险。
在此次央行与世界银行的研讨会上,易纲指出,担保物范围过于狭窄,不利于动产担保价值发挥,不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不利于信贷人权利保护和银行贷款风险防范。
成长型中小企业受益最大
做大动产质押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受益最大。据统计,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量大约有5.5万亿元人民币,占企业总资产30%左右;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价值的60%以上是应收账款。
业内人士称,《物权法》的出台,给做大动产融资带来了东风。一是扩大了动产担保物的范围。允许以协议方式对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允许抵押人将其财产一并抵押;允许应收账款质押等;二是明确了动产抵押登记原则;由于动产的流动性大,其所在地可能经常变动,难以确定在哪个所在地登记,《物权法》将在“动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修改为在“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三是不再要求对担保物进行具体描述,而由当事人书面进行约定;四是明确了应收账款的登记机构为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五是确立了动产担保登记的优先权规则。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清偿,并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光大银行中小企业管理中心首席规划经理陆文萍透露,该行已经在草拟动产质押的相关管理办法。
不过,受益于动产质押融资的中小企业,可能只属于其中的一部分。陆文萍对记者说,银行银行还是要看借款人本身的情况,基于借款人现金流等还款能力的判断,才考虑担保抵押。各银行已发放了很多信用贷款,就是基于对还款能力的判断。外资银行提高抵押率及扩大担保范围,以及引入无形资产质押,看重的都是企业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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