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滞纳金

发布时间:2019-08-18 13:24:15


  兰州交大为了杜绝学生恶意欠费,在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收取学费滞纳金。大三学生张辉(化名)因为没有凑齐学费,便没有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学费,一个月后去交学费时,却被告知要交28元的学费滞纳金。对此,甘肃省物价局称,此举属违规收费。(据11月8日《西部商报》)

  不可否认,由于种种原因,许多高校都面临着收学费难的难题,特别是学生恶意欠费和贫困生欠费问题越来越突出,而向欠费学生催款也确实不易。但兰州交大对每个欠费学生每天收取欠款万分之二的滞纳金,这意味着,欠费时间越长、欠费数额越高,所付滞纳金也就越多。可以肯定,这一举措对于那些恶意欠费,本可以支付学费但有意拖着不交的学生来说可能有效,但对于家庭的确困难的贫困生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况且,: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据了解,。显然,兰州交大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属违规收费。

  在我看来,恶意欠学费的学生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学生不会无故不缴费,毕竟多数大学生有很强的自尊心,欠学费者大多是家庭困难的学生。按理,高校应当设身处地去共同起寻求解决的办法,多为困难学生考虑才对。遗憾的是,在国家大力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以保证更多的学生能顺利进入高校的今天,兰州交大却“逆水行舟”,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于脑后,其做法,有违兼容并蓄、培养与张扬人文关怀的大学精神,同时也是在跟国家规定和政策叫板。

  学校不是商业营利机构,如此催交学费令人齿寒。我们的高校应该立足于学生立场,对学生多一点理解,多一点宽容,千万不要唯利是图,更不要为谋取蝇头小利而掉进钱窟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