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认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5 00:51:15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库[2006]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为规范国债发行,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9号)、《财政部 ,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已经完成。
截至8月11日,共有49家机构报送申请材料,全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并予以受理。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组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持原有成员基本稳定基础上,吸收部分新申报机构予以补充,成员数量控制在40家以内。在征求银监会意见基础上,: 1、对目前仍具备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37家机构成员资格予以全部保留。
2、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处于向农村商业银行改制过程中,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此次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组建中暂不引入农村信用合作社。
3、吸收网点数(以财政部核查数为准)100个(含)以上且2005年末净资产10亿元(含)以上的新申请机构加入,按此吸收新申请机构3家。
按照以上原则,确定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1
1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1025
济南市商业银行
2
1002
中国农业银行
22
1026
青岛市商业银行
3
1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1028
成都市商业银行
4
10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1030
西安市商业银行
5
100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1034
昆明市商业银行
6
1006
中信银行
26
1035
哈尔滨市商业银行
7
1007
中国光大银行
27
1037
宁波市商业银行
8
100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1041
徽商银行
9
10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9
1054
南通市商业银行
10
1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1055
长沙市商业银行
11
10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1059
南昌市商业银行
12
1013
深圳发展银行
32
1062
无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1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
1063
武汉市商业银行
14
1015
北京银行
34
1075
大连市商业银行
15
1016
上海银行
35
1084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16
1017
南京市商业银行
36
1100
恒丰银行
17
1020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
1102
太原市商业银行
18
1021
天津市商业银行
38
5008
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19
1022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
39
501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20
1023
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
50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发布文号: 财库[2006]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为规范国债发行,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9号)、《财政部 ,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组建工作已经完成。
截至8月11日,共有49家机构报送申请材料,全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并予以受理。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组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持原有成员基本稳定基础上,吸收部分新申报机构予以补充,成员数量控制在40家以内。在征求银监会意见基础上,: 1、对目前仍具备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37家机构成员资格予以全部保留。
2、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正处于向农村商业银行改制过程中,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此次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组建中暂不引入农村信用合作社。
3、吸收网点数(以财政部核查数为准)100个(含)以上且2005年末净资产10亿元(含)以上的新申请机构加入,按此吸收新申请机构3家。
按照以上原则,确定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名单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1
1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1025
济南市商业银行
2
1002
中国农业银行
22
1026
青岛市商业银行
3
1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1028
成都市商业银行
4
10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1030
西安市商业银行
5
100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1034
昆明市商业银行
6
1006
中信银行
26
1035
哈尔滨市商业银行
7
1007
中国光大银行
27
1037
宁波市商业银行
8
100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1041
徽商银行
9
10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9
1054
南通市商业银行
10
1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1055
长沙市商业银行
11
10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1059
南昌市商业银行
12
1013
深圳发展银行
32
1062
无锡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10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
1063
武汉市商业银行
14
1015
北京银行
34
1075
大连市商业银行
15
1016
上海银行
35
1084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16
1017
南京市商业银行
36
1100
恒丰银行
17
1020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
1102
太原市商业银行
18
1021
天津市商业银行
38
5008
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19
1022
石家庄市商业银行
39
5011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20
1023
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
50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相关专题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公布《中国进出口银行2006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发行说明》的通知
-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6年第十一期金融债券的函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偿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公司债券交易流通核准
-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召开2006年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签字仪式暨承销工作会议的通知
-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6年第二期金融债券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个人债权收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