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组建2005年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5 22:32:15


发布部门: 国家进出口银行
发布文号: 进出银发[2005]3号
各市场成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8]576号),我行将于近期确定2005年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请有意加入我行承销团的单位于2005年1月21日前将申请资料寄至中国进出口银行资金营运部筹资处。
  申请资料要求:
  一、200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商提交以下两项资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2004年财务会计报表
  二、新申请加入机构提交以下四项资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e-mail:

  附件:2005年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商申请表(略)


中国进出口银行
二○○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