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成员评优有关事宜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1-28 23:36:15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发布文号: 银货政(2003)20号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成员年度评优办法的请示》(中债字[2003]36号)收悉。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拟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优秀结算业务成员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请你公司按照该办法,具体组织、实施银行间债券市场优秀结算业务成员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报我行备案。
  你公司应加强债券结算和托管业务数据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制定信息披露内部管理有关规定,报我行备案。未经我行授权,你公司不得对外提供债券结算和托管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