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资产负债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08-30 06:43:15


发布部门: 建设银行
发布文号: 建总发字[1993]第9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资产、负债与资本
第三章 资产风险权数
第四章 目标比例
第五章 组织实施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七章 监测与考核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汇资金的管理,促进外汇业务的健康发展,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银行外汇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参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结合我行业务发展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实施外汇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在坚持总量均衡、结构对称、目标互补三项基本原则,保证兼顾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前提下,实现外汇业务经营的最佳效益。

第三条 在实施外汇资产负债业务管理过程中,各行作为本行系统内相对独立经营的机构,必须自求平衡,自担风险。

第二章 资产、负债与资本



第四条 建设银行的外汇资产负责管理内容包括外汇资产、外汇负债与外汇资本等三类。
  一、外汇资产
  1.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在途现金;
  2.存放同业,包括存放境内外同业和系统内同业、缴存外汇准备金、存出保证金等;
  3.同业拆出,包括境内外同业拆出、系统内同业拆出等;
  4.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各种利息、期收外汇及其他应收款项、应收承兑或议付款等;
  5.证券投资,包括买入外币票据、短期或长期拥有的镜内外政府和金融机构及企业发行的各种外币债券等;
  6.短期外汇现汇贷款,包括进出口押汇、票据贴现和各种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
  7.中长期外汇现汇贷款,包括期限一年以上的现汇贷款(含融资租赁贷款、房地产抵押外汇贷款、催收贷款以及目前转贷上级行信贷资金贷款等);
  8.用境外商业借款发放的贷款,指用从境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商业性借款发放的贷款;
  9.转贷买方信贷,指用国外出口信贷机构或银行提供的买方信贷外汇资金发放的贷款;
  10.外币债券资金贷款,指经批准在境内外发行外币债券筹措资金发放的贷款;
  11.转贷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软贷款,包括转贷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各外国政府软贷款等;
  12.委托分行专项贷款,指由总行负责境外筹资委托分行发放的专项贷款;
  13.委托贷款,指接受地方、部门或企业委托用其外汇资金发放的贷款;
  14.经营投资,包括经批准以参股或合资方式向境内外金融与非金融企业投入的股金或其他经营性投资等;
  15.固定资产,指以外汇支付其价款、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符合规定标准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和设备等(目前仅核算海外机构的外汇固定资产);
  16.其他资产,包括信托资产、外汇债券折价、待摊费用、无形资产、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拨付下属行(含海外分支机构)营运资本金等。
  二、外汇负债
  1.活期外汇存款,包括居民活期外汇储蓄存款和单位活期外汇存款;
  2.定期外汇存款,包括居民定期外汇储蓄存款和单位定期外汇存款;
  3.同业存款,包括境外代理行和境内各种金融机构、系统内同业存入本行的活期和定期外汇存款及交存的存款准备金;
  4.其他存款,包括贷款转存款、存入保证金、信用卡备付金、临时存款等;
  5.同业拆入,包括向境内外同业以及系统内同业拆入的短期外汇资金;
  6.应付款项,包括各种应付利息、期付外汇、其他应付代收待转款项和应付承兑或议付款等。
  7.境外商业借款,指从境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商业性借款;
  8.买方信贷资金,指由境外出口信贷机构或银行提供的买方信贷的外汇资金;
  9.外币债券筹资,指在境内外发行外币债券筹措的资金;
  10.转贷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软贷款资金,包括转贷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等;
  11.其他负债,包括地方部门和企业的委托贷款资金、从上级行借入的信贷转贷资金、接受总行委托发放境外筹资专项贷款的外汇资金、信托负债等。
  三、外汇资本
  1.核心资本,包括本行经营外汇业务的自有外汇资本金、拨入营运资金等;
  2.补充资本,包括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的贷款呆帐准备金、各种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以及未移存的上年外汇结益等。

第三章 资产风险权数



第五条 建设银行根据外汇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设定外汇资产风险权数(以百分比的形式表示),以反映某一种资产发生风险的可能性的大小,并作为测算风险资本比例的基础依据。参照《巴塞尔协议》的做法,结合我行目前实际情况,逐项确定如下:
      表内资产项目        权数(%)
  (一)现金资产              0
  (二)存放同业
  1.存放系统内同业            0
  2.存放国内同业             0
  3.存放境外同业            30
  4.缴存准备金              0
  (三)同业拆出
  1.系统内拆出              0
  2.系统外拆出
    (1)国家专业银行          0
    (2)其他银行           50
    (3)非银行金融机构        70
  3.境外拆出              50
  (四)应收款项             70
  (五)证券投资
  1.本国金融机构外币债券         0
  2.本国企业外币债券          30
  3.外国政府债券             0
  4.外国金融机构债券          30
  5.外国企业债券            50
  6.买入外币票据            50
  (六)贷款
  1.短期现汇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