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网络电视台帮中国企业讨债
发布时间:2019-08-27 07:43:15
近年来,赴美做生意的中国企业越来越多,遭到美国企业恶意拖欠债务的也随之增加。美国网络电视台和美中资产管理公司6月30日共同宣布,将为此合开一个“中美追债”频道,帮助不熟悉美国法律的中国企业讨回“血汗钱”。
不懂美国法律 中国企业被拖欠上百亿
美国网络电视台是由一批爱国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和美国友好人士共同创办的美国第一家中英双语网络电视台。美中资产管理公司则是一家中美合资的股份制企业,主要由华裔商业人士组成,公司主营业务是帮助中国企业追债,承接“法律”和“经济”及出口收帐管理业务。
人们不禁好奇,两家风马牛不相及的企业,怎么就会走到一起,干起为中国企业讨债的行当呢?记者为此联系了美中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刘海善。刘海善现在的身份是“中美追债”频道主办者之一、美国破产案委员会主席。在谈到合开这个频道的初衷时,学法律出身的刘海善感慨万千。
“作为美国破产案委员会的主席,我经常接触各色各样的债务人,其中有不少案子是关于中国企业的,被拖欠欠款从数十万美元到数百万美元不等。”刘海善告诉记者,“不过,有大量坏债仅仅是因为中方企业对美国法律不熟悉,不懂得如何讨债所致。”
,去年在中国对美国出超的2200亿美元货款中,约有5%的坏债,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数字是0.25%~0.5%。依此推算,2005年的坏债数额可达110亿美元,按每家公司平均坏债20万美元算,涉及坏债公司就达55000家。
刘海善还告诉记者,目前许多中国企业没有核查美国企业信用状况的意识,更不懂得用美国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在美国,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获得免费法律服务,而很多中国企业不知道,结果因为害怕美国律师每小时300美元的收费而吃“哑巴亏”。
7月开播 “追债频道”是个创举
在这样的背景下,刘海善认为集合专业的美国律师团来帮助中国企业追回坏债势在必行。刘海善的这一想法得到了美国网络电视总裁杨皓的支持。杨皓表示,在中美追债业务方面,中英双语的美国网络电视可利用其特有的视频优势,让中方企业代表在中国任何地方能够直接与美方律师面对面沟通。
“在信息汇集等方面,。”杨皓还称通过网络开设这一频道是“自电视和电脑发明以来,媒体业从未有过的创举”。
刘海善透露,“中美追债”频道计划在7月份正式运营,因目前后期准备工作仍在继续,所以还难以确定开播具体日期,但6月30日的记者招待会全程转播也算开播的首个节目。目前计划中的第二个节目将是对所有加盟律师楼具体情况的记录介绍,第三个节目将是一次视频会议的转播。
讨债是项“技术活” 律师团队个个是高手
在美国,专业追债是一项高难度的法律服务领域,非一般律师可以胜任,而美国的专业追债律师大多奉行“先收费、后诉讼、再抽成”的惯例,这对已有惨重坏债损失的中国企业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为使中方企业真正放心让美国律师打官司,刘海善特别强调:他所领导的团队中所有参与的美国律师在对中方提出的案件进行全面评估之后,一旦接案,美方律师将先垫付所有法律诉讼费用,真正做到“不成功,完全不收费”。成功后,一般会根据追讨的难度进行30%—50%的债务总额提成。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发现,加入此项业务的美国律师都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一是至少具备10年以上的专业讨债经验,对中国态度友好,有一定的正义感;二是他们都具有相当的资本,有能力事先投入自己的时间和资金,三是他们精通商业、商法诉讼的各个领域。
到目前为止,已有6家律师事务所的10多位知名美国讨债律师加入律师团,包括OLSHAN等律师事务所的代表艾达姆、斯蒂文等,其中格雷先生在追债行业已有超过30年的经验。
在未来的追债业务中,根据美方不同的欠债额,受理方将安排美国大、中、小不同类型的律师事务所,帮助中国企业追债,以降低办案成本,提高追债效率。同时,在国内,北京的邦兴阳和上海联合事务所也加入到了这个庞大的律师团队里来了。
中国律师讨债困难 “讨债频道”被寄予厚望
曾经有不少中国企业尝试自己追讨坏债,但却鲜有成功或困难重重而不得不放弃。刘海善说,这主要是因为中美两国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两国之间目前还没有在债务追讨方面签订一个相互制约和认可的司法行政协议书。因此,,。同时,,非得由美国律师上庭追诉。
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商务处周晓俊领事告诉记者,商务处经常收到国内受害企业投诉美方的“坏债”案件,但总领馆受条件限制,也仅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没有更多的精力、人力和财力替企业追债。“中美追债”频道的开设和受理网站的出现,将会给国内受损企业提供一条全新的服务途径。
,建议受损失的中国企业要主动与美国律师建立商业关系,他们特别强调,被美方恶意拖欠债务必须找专业追债律师解决,“不能病急乱投医”。
如何利用“中美追债”频道讨债
第一,债权人通过登陆www.uschinaasset.com,或致电(917)992-5252,表明追债理由和意愿;
第二,债权人要与上海美一中公司签订一份委托美国讨债的授权书。
第三,债权人要充分准备和尽早递交能够证明自己持有债务以及美国的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各类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定单、定单方式证明、付款方式证明、付款时间限定证明、货物出口证明、货物驶离中国证明、货物抵美被指定公司接货证明、提货单等一切涉及双方交易及对方收货但未付款的证明。
第四,债权人保证在追债过程中积极配合美国律师。例如,尽快补充有遗缺的材料;甚至准备好赴美出庭作证;
第五,债权人必须保证自己提供的材料是真实的,未经任何改动的,也没有隐瞒自己曾经出现过的失误。如果美国律师的追债努力最终因为债权人提供的不真实材料造成失败,债权人则有责任合理赔偿其损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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