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0-06-26 00:05:15


  核心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当债权人讨债不成时,除了用起诉的方法外,还可以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下面就由的小编为您详述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

  督促程序,,请求债务人给付以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依法发出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特殊程序。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既不主动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

  与诉讼相比,运用督促程序申请支付令有以下优点:

  (一)时方便,催偿债务快,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的15日内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能力。

  (二)序上具有简易性,无须传唤债务人,无须开庭审理,也不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即可签发支付令。这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既省时又省力。

  虽然申请支付令具有可以尽快实现债权等优点,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申请支付令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一)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银行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二)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三)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四)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六)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给付的数量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其中特别是应提出能证明所请求债权存在的债权文书;申请的目的,。

  (七)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二年诉讼时效期间。

,即予以受理。在受理以后,经进一步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显合法的,就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即被申请人收到支付令后,在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如果找不到被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那么支付令即自行失效,督促程序终结。但是,支付令失效后,并不妨碍债权人行使诉讼权利,,以期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