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申报债权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2 04:01:15
长沙长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申报债权公告
长沙长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12月15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了本清算组。凡该单位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首次刊载之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及有无财产担保,并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第一次会议定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10时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1号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
现将申报债权的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1、申报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5号(联系人:吴善能,电话:073182880863,传真:073182880059,邮编:410100 )。
2、申报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申报手续:债权人申报时须提交证明该债权发生的事实、性质、数额,以及有关证据材料。单位申报债权的应提交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个人申报债权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非单位或者本人前来申报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特此公告!
长沙长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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