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0-19 03:50:15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财产保全分为诉讼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采取不同的财产保全类型,所需的条件也不同。如诉讼前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一)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