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对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发布时间:2019-11-13 17:36:15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对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保证人的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保证人的抗辩权包括专属于保证人自己的抗辩权和保证人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前者主要是指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后者主要是指保证人可以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这是因为从履行债务的角度来说,保证人在某种程序上也是债务履行人,所以,专属于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也应当享有。

  保证人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一般保证保证人和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都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的抗辩权来源于债务人,所以,不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影响保证人对该权利的享有。其次,这种抗辩权虽然源于债务人,但是该权利不属于债务人专有,保证人的抗辩权不因债务人的放弃而丧失,保证人在债务人放弃抗辩权后,仍然可以行使抗辩权对抗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