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担保责任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20 17:18:15
公司的债权债务的发生是非常频繁的,那么为了使公司的债权能够得到保障,规避坏账风险,公司在借债的时候,会让债务人提供担保,那么公司债权担保责任包括哪些?债权担保有什么注意事项?债权担保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公司债权担保责任包括哪些”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债权担保责任范围
一是索取或自行查询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二是向公司索取公司决策机关同意对外担保的决议,特殊担保时,需要索取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三是对决议进行形式审查,有无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表决人是否在决议上签名。 担保合同无效时,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应按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则可以根据新《公司法》第150条的规定,追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
二、债权担保的注意事项
1、签订书面的担保合同
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合同双方就协商的结果制定合同加油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同样的,债权的保证也需要签订保证合同,有了保证合同才能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的权益。此外,除了要签订书面合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之外,还需要确保保证合同没有存在违法的条款,且要严格审核合同的内容。
2、明确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担保中最常见的情形就是担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一旦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人就需要对债务人的债务负责,承担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但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索要债务。保证人在支付完债务人债务后,可再向债务人追讨。因此,保证合同不可随意乱签,特别是数额较大的情况。
3、注意是否变更了债权债务
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与债务相对应的债权也是可以转让的,债权的转让需要经过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的一致同意。而债权担保中有保证人的,转让担保债权也需要经过保证人的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而进行转让的担保债权,保证人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当然,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的转让并未切实落实的,保证人仍要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保证合同的签订并不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形中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三、债权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
乙方自愿为丙方(债务人)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卖业务中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担保的债务为每批货款到期时未付的货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该批货款后,担保责任自动转至下批未付货款。
风险提示: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丙方在购销合同(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风险提示:
担保的范围不得超过被担保债权的范围,超出部分无效。
同时,双方还需要约定,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要明确。
三、担保范围
乙方应当就丙方与甲方业务中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包括逾期未付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费用支付等。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 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 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担保期间:甲方与丙方业务中未付货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约定
1、担保期间,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担保债权或对购销合同(主合同)进行概括转让(权利义务整体转让),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债权转让或部分转让或购销合同概括转让而解除,乙方仍需对新的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与丙方在业务过程中,对购销合同(主合同)数量、价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货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的变更,无论是否经过乙方同意,也不论是否减轻或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均应对变更后的购销合同(主合同)产生的债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3、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管辖地依据购销合同(主合同)确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盖章):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债权担保责任包括哪些的有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债权担保的时候一定要签署书面合同,明确保证人的责任,规定债权债务是否可以转让。如果您对上述内容还有疑问,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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