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天下父母心 子债母还感动债权人撤诉
发布时间:2020-05-12 22:58:15
儿子因为还不起5万元的借款,,而开庭那天,不具有还款义务的年迈母亲主动要求子债母还,感动了债权人撤诉。
近日,原告王某诉被告谢某借款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到已经确定的开庭时间,被告并没有出现,却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经过询问,原来她正是被告谢某的母亲,谢母亲称谢某在收到传票之后由于还不起钱,已经离家出走了,她今天特地过来是为儿子还钱的。
由于谢某的母亲并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不能够代表谢某本人开庭,案件进行了缺席审理。谢某的母亲庭审结束后,要求分期偿还谢某所借的款项,但由于谢某本人没有出现,法庭不方便主持调解。
主审法官建议,一方面,原告可以和谢某的母亲二人协商还款的方式,如果双方可以谈妥,原告可以先撤诉。另一方面,主审法官向谢母释明,儿子借的钱,母亲并没有还款的义务,即便最终执行,也不会执行她的财产。
但是谢母说:“自己的儿子,谁不心疼,现在欠了钱,连家都不敢回了,我不管他,谁管他呢?”
双方协商之后,原告债权人撤诉,称谢母不仅愿意替儿子分期还债,还自愿为这笔债权承担连带责任,并和原告签了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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