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股权被法院以1万元低价出售

发布时间:2019-08-25 10:51:15


,这个执行结果让被执行人与债权人都不满意。昨日,。与会代表纷纷反映,、调查被执行人财产主动性不够等各种问题。而广州市中院也认为目前执行工作机制尚未完善,强制执行措施力度有待加强。

  案例1:低价拍出股权A百货喊冤

  来自广州市A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的李X嫦说,2003年,A百货向工行贷款2000万元,后来A百货关闭。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据李X嫦介绍,A百货请求法官不要冻结西村百货,因为西村百货租给了广州C贸易公司,每个月有30多万元的租金,A百货系统通过租金还款,但不被允许。

  李X嫦说,A百货等三个股东拥有西村百货76.6%的股权,相当于2000多万元人民币,。她说,当时西村百货资产评估的时候他们都不知情,执行人员没有把评估报告给股东,只是说西村百货“亏损”。对于“亏损”的说法,李X嫦是认可的,“西村百货从投资到盈利,有一个过程。但不知道竟然被评估成这么低的价格,最后以1万元拍卖掉。”

  “这是一个奇怪的执行。”李X嫦认为,以1万元买走西村百货股权的B公司,实际上是租赁了西村百货的C公司的关联公司;而正是C公司拖欠租金,致使A百货不能及时还贷。不过更怪的事还在后面,李X嫦说,拍卖后,他们不断找各方交涉,今年6月,市中院裁定,2005年的拍卖无效,当时1万元的评估无效,重新评估。

  然而,,B公司将西村百货作了法人变更,这样他们就拿不到西村百货的租金收益。记者看到,西村百货去年向广州仲裁委要求C公司支付租金的申请书上,C公司累计已拖欠西村百货租金和利息1000多万元。李X嫦哭笑不得地说,因为法人被变更,“我们连出庭都出不了。”

  李X嫦说,根据中院的裁定要执行回转,但公司已经变了,想变回来就不容易了,到现在他们都拿不回执照。

  2000多万的资产被以1万元拍卖,作为被执行人之一的A百货觉得很冤,而作为债权人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也不满意。该公司广州办事处的袁惠民表示,执行的标的是2000万,通过拍卖他们只拿到1万,几乎没有意义。

  案例2:拍卖所得房10年拿不到房产证

  座谈会上,作为第三方买受人的梁惠玲女士说,“我的房产证花了10年的时间都没有办下来。”

  据梁女士介绍,,拍卖获得位于环市东路云鹤南街的一所房子,由于该处房产是集资房,当时并没有拿到房产证。2001年,广州开始为集资房办理房产证,直到2004年,开发商才通知梁女士去办理房产证,但需要先交35000元才可以办理。

  梁女士很气愤:“当时拍卖得到房子的时候,我已经是付出高出当时房价一倍的价钱了,现在办理房产证为什么还要交3万多?”随后,梁女士找到房管局,房管局表示,,房管局可以为其办理房产证。

  梁女士辗转一年多的时间,中院才开具了委托执行通知书,但由于通知书上没有开发商的具体资料,房管局表示无法办理。梁女士说:,可到最后,,使得我无法办理房产证,,。”

  梁女士说:“去年春节,负责我这个案子的法官调走了,我这件事情就搁置到现在。”

  案例3:

  黄小姐在1999年买了位于海珠区宝岗大道一处房产,等自己交了9万多元房款,准备去收楼的时候,开发商说交不了房了,表示可以退房款。但时间过去很久,开发商一直拖着不退款。黄小姐说:“没办法,2003年的时候我就和开发商打官司,。,虽然我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黄小姐和自己的律师到开发商处调查,觉得开发商明明有财产,?黄小姐说:“我是个小市民,9万元对有些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却是我所有的财产,,法官和工作人员都烦了,还说我是来闹事的。我怎么也想不通,我怎么成了闹事者。”想起其中的委屈,黄小姐不禁潸然泪下。

  有一说一

  资产管理公司:执行太慢只好廉价拍卖判决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的袁惠民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银行不良资产管理,。他表示,,但仍感觉执行效果不够好。袁惠民说,,法官忙不过来的原因,另一方面,执行容易受到社会影响。债权。袁惠民介绍,他们现在转变了方式,通过拍卖判决书的方式来实现一些资产的变现。

  袁惠民说,对于执行中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又没有抵押物的,经过评估后,就打个折扣,把债权转让出去。“就在昨天,有一笔1亿多元的债权,有人出价600万要买,但我们觉得太低了。”

  袁惠民称,,而执行手续又非常多,而他们资产管理公司人手也少;把债权卖掉以后,通过变更执行主体,接手的公司通过他们的努力,效果可能更好。

  律师:

  座谈会上,,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主动性比较差。来自华之杰律师事务所的郑飞虎律师说:,调查财产的事情都交给了当事人,但由于我们的权限有限,,而且如果得不到有关政府部门的配合,我们很难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

  广州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梁灯也反映了同样的问题,该公司与三家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标的达到2000多万元。,但两年过去了,还没有执行到位。,该公司不得不自己去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强制执行措施力度尚待加强

。据介绍,。强制执行措施力度有待加强,执行工作机制尚未完善,一些制度落实不到位。如限制高消费制度,,目前并未发挥其应有功效。

  王健介绍,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找也是执行难的一个原因。,甚至转移、隐匿、抽逃财产。,由于缺乏完善、统一的信息平台和网络数据库,导致无法迅速、全面地获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此外,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债务人的财产及信用状况缺乏有效控制。另外,妨碍执行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协助执行意识淡薄,。甚至出现被执行人组织群众闹事,围困、殴打执行人员的现象。

  据介绍,《民事诉讼法》关于建立执行通知制度的规定,。据了解,这一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但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这一通知制度容易产生“通风报信”的作用,导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