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讨债公司年签单2200万 被控非法经营

发布时间:2019-08-12 16:18:15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经营商务调查中心的李某,被控雇用多人为一些单位和个人追讨债务,一年间签单金额达220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李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诉

  服装老板转行讨债

  37岁的李某是辽宁人,初中文化程度,最早在老家开服装店。2006年9月,李某到北京发展,遇到过被拖欠货款的事,自己要不回来,他就找别人帮助,但要付出一大笔劳务费。看到这一行挣钱容易,李某于是自己也转行从事讨债业务。

  检方指控,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间,李某先后在丰台区嘉园一里、丰台区草桥欣园经营北京环宇星辰商务调查中心,雇用5名业务员从事追讨债务的业务,先后接受单位及个人共87份委托,委托追讨欠款金额达2200余万元。其间,他们为几家单位和个人共追回欠款20万余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

  检方认为,李某和5名业务员为获取非法利益,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讨债公司,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讨债只靠跟踪

  据悉,李某的客户主要是河北、天津两地的建筑、建材公司,还有就是他非常熟悉的服装公司。而客户的来源,最初是他在网上买到的。

  据李某供述,他曾找到一家叫金源网的网站,交了980元会费后登录,将一些公司的地址、名称、法人代表等下载下来。

  因金源网提供的客户电话基本都是各公司前台的,他要想尽各种办法绕过前台,找到公司老总谈讨债生意。每次,他都强调自己是专业人士,讨债成功才收费用,不成功则不收费。

  据李某供述,谈成生意后,跟客户签订委托书,公司按照讨债金额收取不同的劳务费。讨回10万元以下的钱,客户需付给40%的劳务费,10万元以上则提成15%到20%。如果客户追讨的金额多,还可以优惠。

  对于讨债的方式,李某说,他们不喊也不闹,而是跟着欠债者,对方外出会友、吃饭、谈生意,走到哪,他们就跟到哪。“做生意的都讲究面子,跟到他没面子,就还钱了”。

  招聘业务员被举报

  据悉,李某雇用的5名业务员,大多是从人才市场招聘来的。与别的公司不同,李某不招年轻人,只招40多岁的中年男子。

  李某供述称,业务员的工作主要是通过打电话找客户,声音太年轻会让对方不信任,而且中年人责任心强,干事情比年轻人负责,再加上这些人上有老、下有小,为了养家,他们干工作都很卖力。此外,李某还规定,业务员没有工资,全部靠自己拉客户,要到钱的按照15%提成。

  2009年12月的一天,因李某的北京环宇星辰商务调查中心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声称要招聘追债“高级业务员”,被人举报。

  警方于是秘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后,将替人讨债的李某等6人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