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续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1 00:59:15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财库[2011]71号
2009年-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续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相同。从2011年1月20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94%;按半年付息,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月20日、7月2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1年1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续发行,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部分不再另行分配额度。
(二)发行数量。计划续发行面值总额30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甲类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追加当期国债。
(三)时间安排。本期国债于2011年5月18日进行续发行招投标,当日停止交易一天。5月19日开始续发行,5月23日续发行结束。续发行部分从5月25日起与原发行部分合并上市交易。
(四)发行手续费率。承销面值的0.1%。
二、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中标价格高于或等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的标位,按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承销;低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33个以内(含33个)的标位,按各自中标价格承销;低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33个以上(不含33个)的标位,全部落标。
背离全场加权平均投标价格167个以上(不含167个)的标位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5元。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投标标位差为连续的50个标位。
(三)时间安排。2011年5月18日上午9:30-10:30为竞争性招标时间;竞争性招标结束后20分钟内为甲类成员追加投标时间;甲类成员追加投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三、分销
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合同分销部分应于5月19日至5月23日向各交易场所发出分销确认。
四、发行款缴纳
各承销团成员于2011年5月23日前(含5月23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户名:国家金库总库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7-11102-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五、债权确立
财政部收到发行款后,通知国债登记公司确立债权。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投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1]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发布文号: 财库[2011]71号
2009年-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续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相同。从2011年1月20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94%;按半年付息,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1月20日、7月2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1年1月2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场所。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续发行,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部分不再另行分配额度。
(二)发行数量。计划续发行面值总额30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甲类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追加当期国债。
(三)时间安排。本期国债于2011年5月18日进行续发行招投标,当日停止交易一天。5月19日开始续发行,5月23日续发行结束。续发行部分从5月25日起与原发行部分合并上市交易。
(四)发行手续费率。承销面值的0.1%。
二、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中标价格高于或等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的标位,按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承销;低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33个以内(含33个)的标位,按各自中标价格承销;低于全场加权平均中标价格33个以上(不含33个)的标位,全部落标。
背离全场加权平均投标价格167个以上(不含167个)的标位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5元。每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投标标位差为连续的50个标位。
(三)时间安排。2011年5月18日上午9:30-10:30为竞争性招标时间;竞争性招标结束后20分钟内为甲类成员追加投标时间;甲类成员追加投标结束后15分钟内为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时间。
三、分销
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合同分销部分应于5月19日至5月23日向各交易场所发出分销确认。
四、发行款缴纳
各承销团成员于2011年5月23日前(含5月23日),将发行款一次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户名:国家金库总库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7-11102-2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五、债权确立
财政部收到发行款后,通知国债登记公司确立债权。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投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1]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相关专题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
- 中国国债协会关于举办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暨债券投资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宁波市政府债券、2009年深圳市政府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财政部关于代理发行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有关事宜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年第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二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23号――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海富通稳进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网发售有关事项通知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