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项目
发布时间:2019-08-24 23:28:15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会购买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就是其中的一种,如果购买了保险,在发生医疗事故时,一般都可以申请医疗责任保险理赔,那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项目有哪些?医疗保险理赔申请是怎样的?医疗保险理赔时效是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项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2002年4月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赔偿范围增加为:患者本身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亲属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亲属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赔偿额度也有了很大提高。
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使得医患双方不必经历漫长的诉讼程序,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及时介入,处理纠纷、协商赔款并承担赔偿责任,不仅减轻了医院的经济负担和医生的心理压力,而且使患者及家属及时得到补偿,避免了两败俱伤的结果。
虽然医疗责任保险可以代替医院向受害者赔偿,但并非受害者提出的所有赔偿保险公司都予以支付。由于保险公司对于间接损害不负赔偿责任,因此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医院不能转嫁给保险公司,也就是说遭受医疗事故的患者及家人若想就精神损害提出赔偿,仍须向医院提出赔偿,。
医疗责任保险不负责赔偿故意及无过失造成的损失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若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或有过失,且又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则责任人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条例中规定的由于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可以转嫁给医疗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但是由于故意造成的损失作为责任免除不能由保险公司承担,而是由医院及相关医生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不能预见或难以避免的医疗意外所引起的损失,由于院方没有过错,不能依据过错归责原则要求其承担责任,而这种医疗事故责任也不在我国当前《民法通则》规定的无过失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内,因此,通常是按照《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来处理此类医疗事件。
这种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把医疗意外风险划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医疗机构及医生应承担的医疗责任风险;另一部分是患者来就医应承担的医疗意外风险。
对于这两种风险的转嫁,业内人士认为应分别进行:第一部分的风险可以由院方在投保医疗责任险时要求附加投保无过失责任险,或者要求保险公司扩大保险责任;第二部分的风险分别是患者自己承担的风险,不能由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应自行购买健康险或医疗意外险,主动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而不应凡事都要医院、要责任保险负责。
综上所述,医疗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是用来转嫁医院及医生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险种。虽然医责险可以缓解医患纠纷、保障第三方即患者的权益,但是这种保障对于患者而言只是间接的。对广大消费者而言,在发生医疗纠纷时要想获得全面保障,还是应该有一份自己购买的保险。
二、医疗保险理赔申请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三、医疗保险理赔时效
1、医疗报销有时间限制,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各个地方比例不一样。
2、《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根据《保险法》规定,理赔期限最长三十日:也就是从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项目”的相关知识,通过小编的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医疗责任保险理赔的项目、理赔时效等问题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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