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大学生一头撞向玻璃门致残 学校负次要责任经调解赔偿14万
发布时间:2019-08-03 01:21:15
一名刚入学的大学生误以为宿舍阳台的玻璃门是开启的,一头撞上去,最终落下视网膜脱离的伤残,日前,调解,在明确了张同学在该事件中负主要责任的前提下,学校作出了14万元的赔偿。
张同学是某大学03级的学生,入学后不久的一天晚上,欲从隔壁宿舍回自己宿舍,误以为两宿舍阳台之间相通的玻璃门开着,他就大跨步的走了过去,没想到嘭的一声,重重的撞了上去,只觉得眼睛一阵剧疼,听得玻璃哗啦啦的往下掉,还有发现异样跑出来的同学的喊叫声,张同学感觉到自己的头部和全身都在流血。经医生诊断,他的主要伤为眼睫状体脱离、晶体半脱位及混浊、玻璃体出血等,经有关机构鉴定相当于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张同学认为,学校的阳台玻璃未采用安全玻璃,存在不安全因素,直接造成了对其身体的残疾,对其今后的学习生活和身心造成严重影响,故起诉。学校辩称,宿舍玻璃门为采用安全玻璃是事实,但是学校已经在玻璃门上已经贴了一宽一窄两条蓝色警示标志,所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原告疏忽大意而并非被告的过错,。,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在该事件中,原告负主要责任,被告负次要责任,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合计14万元。(张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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