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一新生游泳后猝死&nbsp;家长索赔被法院驳回<br />

发布时间:2021-04-17 08:34:15


  新华网南宁1月7日电(记者 李嘉)刚考上大学的儿子参加学校游泳选拔赛后突然死亡,家长以校方管理不当为由要求其赔偿死亡补偿费。日前,原告向某某、梁某与被告广西某高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宣判,驳回了家长要求校方赔偿儿子的死亡补偿费66660元的诉讼请求。

  小向是2003年8月被广西某大学录取的新生。8月30日到校报到后,校方对包括其在内的新生进行例行体检。小向在其健康检查表既往史、地方病和其它三栏中未填写任何文字,而医师在健康检查表内科栏“心”项也未填写任何文字,但在内科栏加盖了“心电图正常”印章。

  开学后不久,学校准备举行50米游泳比赛的选拨赛。比赛前几天,班上体育委员向全班宣读了游泳比赛的通知及注意事项后,小向主动报名参加了比赛。9月21日9时许,小向参加50米游泳选拨赛后自行上岸,当他走到游泳池边10米处时,突然昏倒在地。在场同学见状立即把他送往校医院门诊部进行抢救。10时30分,小向被120送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继续抢救,但是此时他的呼吸、心跳已停止1小时20分。11时30分,医院宣布向他已经临床死亡。

(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