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8-31 19:17:15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债权人死亡债务怎么办呢?针对债权人死亡债务怎么办的问题,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关于债权人
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作为债权人,他们最关心的莫过于是否能及时获取贷款本息和收到货款。
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二、债权人财务管理
利益相关者根据各自的谈判能力和对谈判破裂的担心程度参与公司财权配置的博弈,追求对公司财务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的实际份额。
在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中,作为内部利益相关者中,作为内部利益相关者的经理层、董事会具有较高的利益相关度,居于博弈强势地位,能够成为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在外部利益相关者中,公众投资者、供销商、消费者,社区普遍存在“搭便车”思想,处于博弈的弱势地位,不能作为责权利的治理主体参与公司财务管理。理论上,他们可以其共同利益的组织、集团的名义参与博弈,但这又意味着新的代理问题的出现,只能使问题变得更复杂。
所以,在现阶段,由于弱势群体无法建立博弈机制,利益相关者全面参与公司财务管理是不现实的。但是,作为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债权人基于自身的条件,可以参与公司财务管理。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我国企业的主要债权人,它们有能力和动力参与公司财务管理。
三、债权人死亡,债务处理方法
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要求如下:
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4、执行遗赠不影响债务清偿。《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5、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为体现人道主义,《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债权人死亡债务怎么办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债权人死亡债务处理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的完善。如果您所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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