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12 05:38:15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必须具备申请资格,具有给付内容且可强制执行的已经到期的请求权。债权存在、债权数额、债权担保等的证据。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3)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清算的申请。”

  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

  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相关法条链接:

  《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第十一条 ,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责任编辑: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