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行使债权撤销权

发布时间:2019-10-20 20:55:15


  核心内容:如何正确行使债权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要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小编在本文就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和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内容,为您介绍行使债权撤销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①赠与他人财产②非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主观要件: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