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
发布时间:2019-08-04 00:04:15
我们每个人在生存中都离不开产品,家里装修时会购买各种各样的家具与电器,在生活中也会去到超市里购买商品,这些产品都是经过生产与销售才能到达我们的手里,如果这些产品出现故障并造成了消费者的人身或是财产损害,那么产品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产品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
1、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
在产品侵权责任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第一位的责任主体就是生产者和销售者。
在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究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通例是依照受到缺陷产品损害的受害人的主张确定。受害人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销售者。销售者和生产者只要被起诉,不论其是不是产品缺陷的形成之人,只要消费者取得的产品确实存在缺陷,被起诉的一方就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因此,“最近”规则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受害人可以选择距离自己“最近”的请求权行使。
产品侵权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应当是产品缺陷的造成者,是谁造成的缺陷,就由谁最终承担责任。因此,“最终”的规则是:
(1)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要求追偿。
(2)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2、运输者和仓储者的责任
造成损害的产品存在的缺陷,有时候也可能是由运输者或者仓储者的行为造成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则损害赔偿的责任就“最终”地要由运输者或者仓储者承担。因此,因运输者、仓储者的原因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追偿。
二、产品责任构成要件
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这里所说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初级农产品等不包括在内;这里所说的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警示说明缺陷。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这里所指的他人财产,不仅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至于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购买者也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也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确认该种因果关系,一般应由受害人举证,受害人举证的事项为缺陷产品被使用或被消费、使用或者消费缺陷产品导致了损害的发生,但是对于高科技产品,理论上认为应有条件地适用因果关系推定理论。
三、产品侵权免责事由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综上所述,产品出现侵权的情况需要承担责任的主体主要是生产者与销售者,如果运输者与仓储者因自己的失误导致产品侵权的,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产品侵权也有相应的免责事由,只要是现在科技达不到的水平就可以进行免责。以上就是“产品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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