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侵权纠纷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08-28 10:35:15


  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自己合法的权益受到侵害,行为人要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负责任,侵权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行为。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特殊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特殊侵权是什么呢?特殊侵权的责任类型有哪些?

  一、特殊侵权的含义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

  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行为人虽不具备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仍要承担民事责任。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特殊性在于:法律明确规定这种民事责任不需要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赔偿责任也不限于由行为人本人承担。

  比如,《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等都属于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属于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情况都有具体的条文明确加以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一般侵权损害行为,应当按照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认定和处理,不能使用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特殊侵权纠纷的情形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特殊侵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在我们身边伴随着很多各种各样的侵权纠纷,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