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餐厅和旅行社应当连带赔偿受伤游客的全部医药费
发布时间:2019-12-21 09:10:15
李嘉曦律师在“游客在吃团餐的餐厅因地滑摔伤,旅行社是否有责任”一文中这样指出:西安中旅导游员黄燕曾经提供过一材料,说的是2003年一游客参加旅游团在指定的旅行社指定的餐厅用餐不慎滑倒摔伤,随之起诉旅行社要求赔偿。,违反了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判决旅行社赔偿该游客的全部医药费。
,但是本律师至今认为该案是错案,是错判。本案中定点餐厅已经在餐厅树立了警示牌:“小心地滑”,而且导游也提醒大家注意地滑。这说明餐厅和旅行社已经尽到了提醒的义务,游客的滑倒和其自身是有很大关系的,例如游客穿的鞋有的防滑有的不防滑,有的人平衡能力好有的不好,为什么别人从这走不滑倒,你就滑倒了?服务的提供者在这样的案件中承担的是过错责任既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餐厅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说明餐厅没有过错,所以餐厅就不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旅行社虽然和游客有合同关系,有保护游客人身安全的义务,但是游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摔伤是其自身过错造成,旅行社最多承担的是次要责任,让旅行社付全责显然不合理。
针对上述文章作者的观点,本人有一些不同看法。,不应当只判决旅行社来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判决由旅行社和餐厅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一、定点餐厅虽在餐厅树立了警示牌:“小心地滑”, 而且导游也提醒大家注意地滑,但定点餐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地滑势必引起前来就餐游客滑倒摔伤的问题,例如,餐厅应当在地面做出适当处理,撒上一些防滑济,或是对地面做出其它的防滑处理,但定点餐厅没有做到,定点餐厅主观上就有过错,应对游客滑倒摔伤的结果承担责任;此外,导游也没有采取相关措施,例如,意识到地滑可以不在定点餐厅就餐,或是要求定点餐厅对地面进行改进,将游客滑倒摔伤的危险性排除,所以说餐厅和旅行社表面上看是尽了合理提示注意安全的义务,但并没有尽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应当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因此,双方都要对游客滑倒摔伤的结果承担责任。
二、餐厅是由旅行社指定的定点餐厅,二者之间有利益关系,且对于游客的受伤有着共同的过错,双方应当就游客的受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担赔偿责任。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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