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伤亡 不同的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3 22:29:15


  明日,《蒙特利尔公约》将在中国正式生效,所有乘坐从中国内地出发的国际航班的乘客,万一发生伤亡,最高可以获赔109万元,如果伤亡是由于航空公司的过错造成的,还可以请求超过109万元的赔偿。国际航班的赔偿标准终于和国际接轨了,国内航班呢?对不起,还是按“老规矩”,最高只能赔7万元,这一“老规矩”从定下之日起至今已10多年没动过。

  109万元和7万元国际、国内航班的赔偿额度相差14倍还多。我不想说“中国人的命比外国人贱”这样激愤的话——国际航班的乘客里有中国人,国内航班也会有外国人乘坐。但“国内”赔偿额度比国际标准的零头还少,总得有个合理的说法吧。

  一般来说,事故伤亡的赔偿并不代表生命的价值,只是对当事人的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赔偿的额度,一般是以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年平均收入为基数。中国公民的人均年收入虽少,总不至于与国际平均水平相差14倍还多吧?矿难最高赔20万元的标准出台后,多数人的意见是“少了”,但出个空难最高赔7万元,不更是少得可怜?

  国际原油价格一涨再涨,燃油附加费8月1日就要计算入机票的价格中,反应应该说是够快的了。7万元的最高赔偿额度制定了10多年,人均收入和物价也节节攀升,为什么到现在还按兵不动?

  准点率的提高、票价浮动尺度的放宽、服务的人性化……这些年来,民航业在很多方面都在努力地作出改善,但在航空公司和消费者核心利益的“磨合”中,似乎总是有着一层隔膜。延误赔偿的纠纷、罢乘和拒绝下机的风波、错发行李的善后,在这些事件中,部分消费者的不理性和非分要求,应该也是有的,但更多的分歧,还是由于消费者对整个民航业都不够信任。没有信任也就没有理解,没有理解也就没有宽容,如果消费者觉得自己肯定是吃了亏,也就难于与航空公司达成谅解。

  109万元和7万元的对比,难免在消费者中引起巨大的心理反差,不同标准造成的伤害,甚至会比空难的负面影响更大。但如何消除与消费者之间由来已久的隔膜,更值得整个民航业思考。(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