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卷走千万家产 五审惊动中央领导

发布时间:2019-08-27 11:23:15


情人卷走千万家产

她,是名牌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参加工作后还创立了自己的公司。他,曾流落街头,后来被她收留。

两人产生感情并同居。经他操盘,上个世纪90年代,两人积累了2000多万元家产。

然而,两人因结婚不成对簿公堂。因执行一再受阻,,并批示案件交湖北办理。最终,、湖北省委大力协调,,这场旷日持久、跨越两省的官司终于落幕。

本是一桩普通的离婚析产案,为什么一波三折?进行了5次审理,?昨日,负责协调此案执行的省高院三级高级法官陈邦校,向记者揭开了背后故事。

女老板收留流浪汉 结不成婚五上公堂

1948年,晓君(化名)生于济南。上世纪80年代初,她从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后,被分到山东省新华书店工作,工作的同时,她还创立了公司。

一次,晓君逛街时遇到了阿星(化名)。当时,阿星刑满释放无业流浪。由于自己的公司正缺人手,晓君便收留了他。工作中,阿星的聪颖和认真深得晓君赏识。不久,两人产生感情并同居。

随着生意不断做大,晓君变卖了济南的公司和财产,辞掉工作和阿星到烟台做起了生意。阿星瞅准机会进入股市,七八年内,两人积累了2000多万元。

有了事业,晓君准备和阿星结婚。登记时,阿星发现晓君比他大10岁,便不同意结婚。但晓君认为,两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起诉,要求与阿星离婚,并对所有的股票财产申请保全。

2000年,,两人夫妻关系不成立,驳回诉讼请求,晓君上诉后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阿星快速将股票变现,并从烟台“消失”。

晓君继续申诉,山东省高院研究案情后,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事实婚姻关系成立

重审后,,晓君再次上诉。2003年5月18日,烟台中院终审判决认定,两人事实婚姻关系成立,准予离婚,由阿星支付晓君应分财产1000多万元。

其实,阿星离开烟台后到了湖北松滋市,用变现的钱在该市某开发区成立了一家旅游公司。绝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到当地修路等建设中,阿星享有对该开发区管委会的债权。,并与当地女子晶晶(化名)结婚。

2003年5月18日,即烟台中院作出准许晓君和阿星离婚判决的同一天,阿星却同晶晶离了婚,随后又将价值1200多万的债权转让给晶晶,由此引发了后来曲折的执行过程。

波折一: 执行难

因阿星常住松滋,2003年7月,,省高院提级指定荆州中院执行。

2004年3月,荆州中院冻结了阿星在松滋某开发区管委会的债权1265万余元。4月,应晓君的要求,。因执行未获得实质性进展,。在湖北省高院的协助下,山东方面又多次到松滋执行均无收获。

2004年6月,晶晶以“阿星的债权已转移到我的名下”为由,起诉松滋市某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其返还借款。荆州中院判令,该开发区管委会返还晶晶借款本息1411万元。

判决下达后,晶晶却又与该管委会达成和解协议,该管委会自2010年开始还款,每年还款100万元。

2006年,、晶晶恶意逃债为由,裁定追加晶晶为被执行人。但执行很难,。

2007年3月8日,:政府部门、,而不应成为执行的障碍。6月18日,。波折二:协调难湖北省委做工作

,湖北省委、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迅速按照批示,多次进行协调。

2007年12月4日,。协调会认为,阿星对该开发区管委会的债权,是他和晓君的共同财产,该管委会无独立法人资格,松滋市政府是实际用款人,应由松滋市政府代为偿还此债。

因阿星带到松滋的钱,大多投到当地的修路等公益事业中,资金短期内无法回笼,而松滋市政府拿不出1400万。经协商,由松滋市政府分期支付600万元,签字后即付200万元。

波折三: 财政难 政府分期付款

哪知,随后松滋市政府开始“叫穷”,由于政府财力困难,在今年7月份前付清剩余的400万元几乎没有可能。他们要求延期到2009年底前付清,否则不能签字盖章。

最后,多方人员做晓君的工作,最终达成“政府签字后即付200万元,今年年底前付1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在明年年底前付清”的条件。松滋市政府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并跟晓君达成了补充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