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

发布时间:2019-08-08 17:24:15


  在生活中,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意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受害者需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只有通过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才能确定伤残等级。那么,2018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呢?以下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2018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

  2、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4、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1、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大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3、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釆集其他相关信息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报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

  4、核查出未知名尸体身份的,通知其亲属或者单位认领并处理交通事故。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的车辆处理如下:

  1、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2、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3、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

  4、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6、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五)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六)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

  (一)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四)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五)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六)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2018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时候需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鉴定;同时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候需要准备必需的材料进行鉴定。

(责任编辑:曹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