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身份不明的交通事故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31 09:34:15
死者身份不明的交通事故是指死亡者身份无法查清或者尸体无人认领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的,须在地区(市)一级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
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当事方预付。其遗物应当妥善保管或者上交有关部门。对于死者身份无法查明的交通事故,应依据调查的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处罚身份明确的其他责任人;依法确定赔偿数额,由赔偿一方付款签字后即结案。对身份不明死者的赔偿费和遗物,由办案机关妥善保管。民事诉讼法》关于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时限规定,
2年后依然无亲属认领的,其赔偿费和遗物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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