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肇事后挂靠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04 18:55: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他字第23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我们研究认为,本案的被挂靠单位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从挂靠的运营中取得了利益,因此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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