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重残判赔200万
发布时间:2019-08-18 15:09:15
xx最高人身损害赔偿案日前判决
本报讯昨日,:该院依法将原告代理人诉被告x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高坪分公司(原xx汽车运输联合总公司第十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判决书送达原、被告双方,.60元的赔偿,这是目前xx人身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2003年7月19日,,该车由贺x文驾驶。当日17时05分,车行驶至仪北路161km处时,因驾驶员贺x文操作不当,该车翻坠于26米高的山崖下,贺x文及乘客龙菊碧死亡,,被送往医院抢救,2003年10月9日出院。稍后,。
同年8月1日,xx警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贺x文承担全部责任,11月4日又作出《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
日前,:因司机贺x文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分公司作为川R15295号客车的法定车主,医疗费、康复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残疾辅助用品器具费、体检治疗费等共计2038314.60元,.8元和28044.1元。限被告分公司在判决生效30日内付清。本报特约记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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