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的双赔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19 20:18:15


我的车子在上海发生了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对方负全责,死者家属也已经得到各种人身损害赔偿,他们现在还要求我按因工死亡赔偿他们,我看了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面说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现在他们已经得到第三人的赔偿了是否还可以要求我赔偿?如果赔偿了我是否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