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被撞能否索赔“车辆贬值费”?

发布时间:2019-08-05 00:38:15


  一方过错引起另一方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民事赔偿范畴。交通事故中,一方车辆贬值损失与另一方的侵权行为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车辆贬值费”属于民事赔偿范畴。而民事侵权赔偿是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的,尽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中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出现车辆贬值费就不应该赔偿。只要车辆贬值费属于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侵害人就应该赔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